• 凌晨三点半,出门,站在家门口的风灯下,抽一支烟。

    夜非常冷。有零度了吧。如今我竟这么禁不住寒冷了,想当年北京整个冬天的零下几度,大雪,还有平遥的零下十四度,我是怎么过来的。

    这样的寒冷和干燥,带我回到北京的青春里。多少次,在人大铺着厚厚落叶的秋天深夜里,抽一支烟,听着X-JAPAN。还有那年和小路在平遥,两个女孩,背着单反,穿着厚厚羽绒服,薄薄的绣花鞋,踩在深夜下过雪后的石板路,找一家温暖的客栈,互相笑闹着给远方写一封明信片。在古戏台上,掀开如缎面棉被般的破旧戏帘子,做一个漂亮的踢腿动作,回到孟丽君的时代,一朝倚马,三千青云道;菱花依旧,画眉人未老。

    手指冷得一直颤抖。抽完那根烟,丢掉烟头,灭了风灯,打开门,走进温暖的黑暗里。打开走廊灯,光明一片。那光要照到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这光。

    神爱是这光。感谢神,他曾借人之口说不放弃我,说爱我,召唤我回到他的家中;他又借人之口,叫我知道,我是珍贵的,是有价值的,是值得被珍惜和善待的。他对我始终不离不弃。感谢神。

     

    It's too late to apologize.


    从今日起,永不再抽烟。(Oni同学,姐们对不住你的那半包烟啦。)

    从今日起,不轻易哭泣;宝贵我的眼泪,如同宝贵珍珠。

    从今日起,保守我的心,胜过保守一切。

    从今日起,做个好女孩,微笑地用温暖回报这个世界。

    从今日起,专心爱神,每日读经与祷告。

    从今日起,善待自己的爱与梦想,忘记背后,努力向前,向着标杆直跑。

     

    God bless you. God bless everyone who loves them.

    Good night.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1

    她是个被乐队“开除”的女声主唱。

    那天乐队的主领,沈,跟她说,对不起,但是我们要改换风格了。我想要用二胡来代替人声做主旋律。可你还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於是她离去。这一离去,就是三年过去,直到毕业。

    毕业前的那个月,学校举办摇滚演出,邀请本校和外校的各个学生乐队来,每个乐队表演三到四首歌。

    她带着一束白色玫瑰也去了。不管怎么说,那毕竟是她曾经呆过的乐队,是她最初的音乐梦想。她想要把花送给她的哥们沈。

    ——然后她就看到了他。外校的另一个乐队“期”的鼓手。

    他坐在一组架子鼓的后面,不慌不忙地敲打着。相较于舞台前排那两个染着紫色头发,一脚踏在音箱上,甩着头发狂飙的吉他手和贝司手,和舞台中央那声线极高,极富感染力的主唱,身穿普通的黑色T恤,剃平头的他,显得过于平静和低调,没有多余的动作,也没有多余的节拍。

    然而她还是注意到了他。身旁的学妹大声尖叫,不断地掐着她的胳膊,说姐快看哪,那个鼓手,好帅啊,我等下要去给他献花!

    演出终场结束。身旁的学妹立刻冲上去把她那束五彩缤纷的花朵送给了“期”的鼓手。而她没有犹豫,按着本来的计划,把白玫瑰给了沈。沈感慨地拥抱了她一下,拍拍她的后背,略带歉意地说,唉,你永远是我们的好哥们。她的鸭舌帽压得低低的,穿着暗绿色的工装裤,个子很高,也很瘦,看起来确实像个男生。下台之前,她忍不住看了那个鼓手一眼。鼓手恰巧也在看她,眼睛不大,眼神却很清澈,干干净净的。他对她笑了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却突然像窒息一样。她低下头,快步走下台去。

    学妹兴高采烈地跑下来,把一张纸条举到她的面前,很高兴地大声说,看哪姐,我弄到他的QQ号了,他今年大二,叫做颜璨。

    颜璨,这个词看起来就像他笑起来的样子。她突然一把夺过学妹的纸条,大笑着跑开,小丫头,这个归我啦。

    学妹在后面跺脚,嗨嗨姐呀你怎么夺人所爱,快还给我。就追了上去。两个女孩一边狂笑着一边跑出了剧场,外面,夜色正浓。校园里传来低低的吉他声,这是六月,是离开的时候了。

     

    2

    她加了颜璨的QQ。他的头像亮着。

    Hi,她说。

    Hi,他说。

    他的话很少,基本上问三句,答一句。爱搭不理的。是那种习惯了演出之后许多女生来要他的手机号或者QQ号跟他搭话,那种被人崇拜被人宠爱着的骄傲。

    一直到她说,我以前是“冰河期”的女主唱。

    他突然变得热情起来。冰河期啊?很棒的乐队!歌是那个拉二胡的主音沈写的么?写得非常好,完全融入了西方交响乐的因素,又加上他自己的二胡创作吧。沈的音乐功底看起来很强啊,风格和X-JapanYoshiki很像。有前途,呵呵。

    X-Japan?她惊诧,你也知道X-Japan

    当然,他们可是我从前的偶像。我小时候在日本上学,九十年代初,那是X-Japan最红的时候,满街都是他们的海报。日本视觉系摇滚第一人哪,Yoshiki就是天才。我当时实在是没钱,不然一定去看他们的现场演唱会。

    她心里被揪得紧紧的。X-Japan,是她少女时代的偶像,是她一切关于音乐的梦想的起源。在她高考前压力最大,最绝望的时候,无数次趴在他们的海报上流泪过。后来她染红了头发,背着吉他,来到北京上学,怀着那个摇滚的梦想。认识沈,加入他的乐队,然后被乐队放弃。

    他的话打破了她的沉思。Hey, 下周三我们乐队排练,你要来看看吗?

    好。她毫不犹豫地打了这个字。

    3

    他在学校的西门等她,半跨在单车上,像漫画里的男生一样修长的腿,还是穿着最普通的黑色T恤,干净的眼神,微微的笑容,如同他的名字。她朝他跑过去,穿着傻乎乎的白上衣,花裙子,不施粉黛。

    他让她上车,坐在单车后座。

    那吉他手和贝司手台上很酷,台下却是一对活宝,好像哈里波特里的佛莱德和乔治俩兄弟,讲笑话,抬杠,好几次把她笑得差点从车上摔下来。主唱胖乎乎的,性格很温和,他原来是马来西亚来中国的留学生,普通话不是很标准,不过正好可以和来自南方省份的她用流利的闽南话交流着。

    那天,在北京四环外的一套破平房,一间又小又闷热的排练室里,她和他们一起歌唱。先是给主唱配和声,她来自合唱团,自己现场编出来的和声居然和乐队很合拍。然后她唱王菲的《闷》,唱Chara的《my way》,唱小红莓的《Zombie》,英文歌词记不住的地方,她就用现编的单词咿咿呀呀的乱唱,主唱被她那的发音看似标准,其实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的英文,笑得把话筒都弄翻在地上。吉他手则偶尔突然来几段怪里怪气的Solo,给她助兴。

    而颜璨,他还是那样从容地敲着鼓,不断点头,赞赏的眼神一直飘过来。

    她像是看到了从前的梦想。

    回去的时候,他的单车后座坏了,他修了半天弄不好,索性一把把后座扯下来扔掉,拍拍单车前杠,说,坐这里吧。

    她受宠若惊,忐忑不安地坐上了前座。他骑的很快,夏日的晚风强劲地吹来,吹得她睁不开眼睛。

    而他就在她的背后。俯身去亲吻她额角的长发。

    4

    七月。毕业了。她搬出了学校宿舍,拖着行李和几个女生合租了保利剧院边上的一套旧民居。居所的对面,就是她签的出国中介,她在准备去法国,下个月就走。

    而他们开始恋爱。在她走前的最后一个月。

    她在雨季来临的时候开始约会,雨天出门,赤足,穿碎花或者黑色的连衣裙,那些蕾丝呀蕾丝,棉布纠缠着丝绸,裙摆摇摇,打在她赤裸的小腿上。她头发披散,仰起脸,面向着刺眼阳光眯上眼睛,仿佛随时都有眼泪掉下来。他骑车带着她穿过好大好大的校园,路边曾经著名的荷花池子都干涸了,可是弯弯的小石桥们还是那么美丽慵懒地斜躺着。好多的游客在这所大学里逛荡,他们看他,他们看她,他们看他骑车带着她穿过校园。那么多巨大而翠绿的植物,在路边背负着蝉鸣酣睡,它们浓浓的绿呀绿得好像要滴下水来。这是北京的夏天,她在北京的最后一个夏天。

    凤凰花开。白衣胜雪。谁的表情无辜而纯洁,谁的眉眼线条凌厉如同视觉系的少年。这一切多么可怕,让人迷恋而又危险。他从没说过我爱你,极少给她发短信,从不煲电话粥,不来看她的博客,上网遇到了也不聊天不留言不发邮件。她为自己的感情羞耻,羞耻得不敢望向他。小狐狸拼命把自己缩成一团,脸埋在沙堆里躲起来,以为就不会被人发现,它汹涌而安静的爱情。

    ——那些她从来没有说出口的故事,结束在她临去法国前的一个夜晚。他把她带到了校园的草地上,带着吉他。他说,今夜我为你伴奏。他弹着X-Japan的每一首歌,她唱,用哽咽,嘶哑的声音,垂死挣扎般地唱着,直到嗓子再也发不出一个音,直到她记住了全部的歌词,那些以为快要遗忘在青春谢幕的舞台背后,每一句梦中无数遍重复的歌词。

    一直到她走。在机场的时候,他们都微笑着,挥挥手就告别了,旁边是她的父亲和朋友们。他们甚至没有一个结束的亲吻。只是微笑,恍恍惚惚的微笑。

    ——直到她过了安检之后,转身却不经意地看见,他蹲下去,把脸埋在膝盖间痛哭的身影。

    5

    她八月二十日到的法国。

    他九月十四日写来邮件,说分手。因为知道不会有结果,就不必再有任何的留恋。

    ——於是她在万水千山的地球另一端,狠狠切断了想念。

     

    只是她不曾告诉他,有一次她梦见,自己写了一首歌,一首横溢着才华与天赋,此曲只应天上有的歌。舞台上,分不清是他的乐队,是冰河期,还是X-Japan的身影,都混合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每个人身穿白衣,各自安静地弹奏。而她,站在舞台中央,白色的光束底下,唱着那个,她永远都不会实现的梦想。

     

     

     

  • 早晨要到来 - [鸡同鸭讲]

    2009-11-18

    Good morning yesterday 的意思其实是说,失眠一整夜,在睁着眼看到早晨到来的时候,对没有睡眠的过去的夜晚微笑说声hi.

    看到一则非常动人的情书,心中有牵动和感慨。上一次收到情书是什么时候?我不记得。是不想记得。不想记得那血淋淋的伤害过后,哭着跪在地上祷告,那独自回到房间,拉上遮光帘,躺在完全的黑暗中,说,主,请你在这全然的黑暗里,给我光。

    也许是再上一次,不算情书的情书。那时我称那个人为我的小王子,而他只是一遍遍强调说,我还是很喜欢你的。也许我会一直喜欢你。但是,当然,这世界上,没人做得到“一直”这个字。而我想你用“一直”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它比“永远”显得不那么恶俗一点。

    所以,也许我最后一次收到真正意义上的情书,是十年前。十年前的那个男孩子如今已经发福,我十年来都没有再见过他,见到他照片的时候着实把我吓了一跳。更惊悚的是,他满口就只有他如何如何与领导周旋,陪领导喝酒,给领导行贿……

    不是相见不如怀念,而是怀念的已不是那个人。那个人已经不复存在。只有我的记忆是真实的,那些怦然心动,那还懂得害羞得低头的年华,喜欢穿白裙子,不化妆的年代,竟然已经距我十年之远。

    我并不知道我真正想说什么,只是我一夜未眠。我是应该起来面对早晨,还是倒头睡到天黑?

  • 下雨时,打开屋顶的斜天窗。雨水会倾泻进来,倒在床上。

    听《失明前我想记得的四十七件事》,看窗外雨水浸润小镇一片红色的屋顶。想起村上写过的很多书,说过很多话。他的书越长越好看。他说,其实每一个人都不正常,不同的是,我们承认以及正视自己的不正常。

    他们说,自闭症是绝症,不要随便滥用,这样一点都不酷。

    我说,我看不见,但是我全部记得,the times of your life。

    很长时间没有看书,没有吸收,渐渐丧失了语言表达的能力。就连描写一个窗外的场景,都言语贫乏。想要说的话,对自己说一声闭嘴,就全部吞回去。有人说,只有对soulmate才可以完全信任,全盘托出。可我连soulmate这种东西是否存在,都不完全信任。

    想去的地方很多很多。想要去梵高的墓地,奥韦河畔。想要去玻利维亚,看高原的百合花;去厄瓜多尔寻找心湖;去秘鲁,穿越高山,徒步走过玛雅的遗迹。在星空下面大声歌唱,流眼泪。不再画黑黑的眼线,不让泪水流下来的时候,脸上会出现黑色的水迹。不再在人群中,地铁上,市中心,随随便便地让眼泪掉下来。因为这不是神想要看到的事情,他不想看到你不美丽,不想看到你这样直白而绝对地否定他造你时的美好,不想看到你这样,因为别人的悲喜而悲喜。

    然而他想要保护你,所以要你不说话,要你时时看管自己的舌头,隐藏内心,只沉默,不流泪。然而你为什么要做得这么绝对,你真的非要对所有人微笑着关上心门,贴上封条,从此再不打开吗?

    懂你的人永远懂,而不懂的人,即使你只是描绘雨水的无力,他们也会将此折射进你的内心,并且嘲笑之。只是你什么都想要,既要追寻你自己想要的东西,还要偷瞄别人的眼色,时时调整自己与社会之间的平衡。不要学高更质问人生,不要学梵高自杀,不要酗酒,不要抽烟抽的那么凶,因为你连他们的才华都没有,你凭什么自闭。

    被子上全部都是从窗口漏进来的雨水。你其实不会弹琴,不知道怎样正确地歌唱,不知道扮演另一个角色。其实没有人爱你,没有人像你如此这般地怀念。每个人都早已勇敢地踏入生活,学会忍耐,忘记眼泪和惺惺相惜的感慨。除了你。除了令生活变得更高贵的梦想。为什么你就不能更快地成熟,变成世界喜欢的人。为什么别人都能做到,你做不到。

    幾次悔過 掩埋狂妄的惡魔
    感覺卻好像毀棄善良的自我
    幾次 脆弱 掩飾 不甘的示弱
    這就是我

    是我用真實的編造了謊言
    也是我用殘破的猜測這世界
    就讓我回應你已失序的狂野
    我们表演

    城市从黄昏里复活,海陆风转向的时候,你可以狂奔,舞蹈,贪婪地说话,说话给这造你的天地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