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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last cigarette, in the love of God - [人生何处不相逢]
2009-11-30
凌晨三点半,出门,站在家门口的风灯下,抽一支烟。
夜非常冷。有零度了吧。如今我竟这么禁不住寒冷了,想当年北京整个冬天的零下几度,大雪,还有平遥的零下十四度,我是怎么过来的。
这样的寒冷和干燥,带我回到北京的青春里。多少次,在人大铺着厚厚落叶的秋天深夜里,抽一支烟,听着X-JAPAN。还有那年和小路在平遥,两个女孩,背着单反,穿着厚厚羽绒服,薄薄的绣花鞋,踩在深夜下过雪后的石板路,找一家温暖的客栈,互相笑闹着给远方写一封明信片。在古戏台上,掀开如缎面棉被般的破旧戏帘子,做一个漂亮的踢腿动作,回到孟丽君的时代,一朝倚马,三千青云道;菱花依旧,画眉人未老。
手指冷得一直颤抖。抽完那根烟,丢掉烟头,灭了风灯,打开门,走进温暖的黑暗里。打开走廊灯,光明一片。那光要照到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这光。
神爱是这光。感谢神,他曾借人之口说不放弃我,说爱我,召唤我回到他的家中;他又借人之口,叫我知道,我是珍贵的,是有价值的,是值得被珍惜和善待的。他对我始终不离不弃。感谢神。
It's too late to apologize.
从今日起,永不再抽烟。(Oni同学,姐们对不住你的那半包烟啦。)
从今日起,不轻易哭泣;宝贵我的眼泪,如同宝贵珍珠。
从今日起,保守我的心,胜过保守一切。
从今日起,做个好女孩,微笑地用温暖回报这个世界。
从今日起,专心爱神,每日读经与祷告。
从今日起,善待自己的爱与梦想,忘记背后,努力向前,向着标杆直跑。
God bless you. God bless everyone who loves them.
Good night.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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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cance回来第一天上班,和上司reunion之后,发现转换插头没带,於是索性回家。反正老板也不在。
在chatelet买了Hoki的 日餐。每次我都去这家买,因为他家的鱼片最新鲜,米饭的酸度和甜度也都正正好,是这里的华人开的日餐馆里难得的做得好的。而我公司附近的那一大堆简直烂透 了。还是一如既往地要chirachi,因为最便宜,又有许多的鱼片和米饭。师傅给我多加了鱼片。送了一杯cocktail de maison,调得也很好,应该是taquila做的基酒,有很香的西柚味。记得我刚来法国有一阵子爱极了西柚味,连卫生纸和洗碗液都买西柚味的。和老板 娘闲聊了几句,她竟然和我同岁,年轻漂亮,已经有了自己的日餐馆,真是了不起。
一路坐慢车回家。夏末那仍然炙热,但已经温柔许多了的午后阳光,透过RER肮脏的玻璃照射进来,把三文鱼照成透明的橘红色。
转呀来法国三年了。住在郊区的大房子,也一年半了。这么一对比,发现我在法国竟然有一半的时间住在这里,可这里的日子却感觉过得最快。从房子通往车站的那条斜坡路,一年四季总是开着花朵,就连冬天,也有法国少见的红梅花临风伫立。
秋天来了。树叶上出现了黄色的小斑点,一点点地往外扩散,直到侵蚀整个叶片,再晃啊晃啊一阵子,才肯无奈地飘落下来。秋天是许多地方最美的季节,不管是北京,还是巴黎。夏季的炎热和暴雨都隐退了,剩下的都是
淡定的落叶,晚风,干燥凉爽的空气,和人烟渐渐稀少的小径。
秋天的时候容易回忆,这个季节就像录音机一样,把过去的影像印在那些黄叶和凉风上面。就好像故宫闹鬼的传说,雷雨夜,一个闪电,能够把提着宫灯的宫女身影影印在红墙上,若干年后,再遇到雨夜,那些被记录的身影就会在老旧斑驳的墙上重现。
我 要回忆些什么呢?太多的回忆已经拥挤在喉咙口。在北京四年的岁月,每到秋天,这个严重污染的城市的天空,会变得反常的蓝,透明而深远。人大校园里,白桦树 上的小片叶子在风中,好像铃铛一样旋转,并发出铃铛一样的声音。自行车的轮子轧过干枯的黄叶和单薄的人影,发出沙沙的声音,触感柔软。陪我走过的人儿我全 都忘记了,记得的只是独自走过深夜校园的夜色冰凉。
然后是里昂的秋天,第一年。独自看过郊区寂寥的车站,旷远的天地,金黄麦田碧蓝天空, 黑色的鸦群掠过天际,如同梵高的画,那样空旷遥远,那样蚀骨的寂寞。永远安静的两泮河水,相交缠绕,石板路弯弯曲曲躲着无数的小小饭馆,繁花盛开的广场背 后藏着古老戏院。学生公寓每周末都有soiree,那么多的觥筹交错,那么多的拥抱,最后各自离去。上山喝酒,下山看电影,深夜的缆车空空荡荡,路灯把树 叶都照亮,一直照进后半夜的梦境里去。
天之角,地之涯,知交半零落。
幸而我有我珍爱的人。有我珍爱的世界。始终觉得有些遗憾,然而现世静好,多么足够。 -
“灵魂能有多重 为何刮起狂风 还是不能飞走 ”
很多事情,一转眼发现都已经是十年前发生的了。
午夜狂奔的红色标致车,车头一对从巴黎带回来的维尼熊。粉色的衬衫袖子和白色的婚纱袖子里伸出的手,比划出心型,大声喊着,“我们结婚啦!”
而车子里放的是五月天,十年来新娘最爱的歌。我们在车里狂欢,啦啦啦大声唱。伴郎们很骄傲地炫耀说,我们都是十年的朋友了,新郎新娘认识十年,我们和他们也认识十年,我们好多人都是特地开车几百公里赶过来的。
我慢慢地回他们一句,我和新娘两岁就认识了,比五月天还久。我是坐飞机十个小时几千公里赶过来的。
然后他们就乖乖缩回去没人说话了。
十年前五月天组成,阿信开始写歌。十年前我们相遇,我跑去你的海岛中学上自习,你坐船来我的学校给我送一碗鱼丸汤。
我们都走了这么远了呢。结婚那天你说,这辈子最难熬的一天是我陪你度过的。
估计你老公听见又要飙泪了吧。他吃我的醋已经吃得快要砍人了,他巴不得我赶快滚回法国去了吧挖哈哈。
“这世界全部的漂亮 不过你的可爱模样
我 跨出了城墙 长出了翅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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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离开而且长大 发现旅途上并不盛开繁花
一路上追逐 白色飞马 来到了陌生的霓虹生涯 ”
我一个人走呀走呀走了好远,一个人来到了这里。上帝说,关于你生命中的那个人,我还没准备好呢,麻烦你耐心等一等,就好像我当时等你回头一样。
我只好说好吧。如同地上的父亲,如果她女儿带回来的男朋友,是个抽烟喝酒逛窑子的混蛋,或者那小子各方面都还挺好,但小伙子无奈地摊摊手,对不起,我现在还没打算娶你女儿。做爸爸的还不赶快拿起扫帚,把他扫地出门吗?
所以上帝还不能拉起我的手交出去,交给一个没准备好的人。他还要预备着那个人呢,或者他正在预备其他的人(只不过这样效率会更低一点)。
於是我说,再等等吧。
你们都有了各自的伴,我还独自奔走在天涯。
“如果说不回头 不必害怕 我的幸福总有解答 为何我还在追逐 追逐那梦中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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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来自最寂寞的三重 发迹在林森的霓虹 看一眼最后的夜空 怀念着童年的山丘”
我的梦境被魔鬼控制,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撒旦知道好看的东西再也利诱不了我,於是开始威逼。每个梦境,都反映一段担忧的现实,或是伤痛的过往。梦中,被人羞辱怒骂,被背叛,被遗弃,那些不想再看见的脸,一遍一遍出现;想要看见的脸,变了模样,转身便不认得你。寒冷的感觉每一夜都在梦中萦绕。恨不能不要睡去。
其实我并无恐惧。从前看过一个灵异故事,说的就是学校里有间厕所,谁进去,谁就会在里面自杀,从此锁上,再没有人敢进去。直到最后有个少年,进去查看,才明白,里面有面镜子,会不断播放你最不想记起的,每一段最伤痛最难堪的过往,让你只看到人生中的黑暗,看不到美好,於是绝望直至自杀。
过去的都已经过去,未来的还未到来,你怎样都威胁不到我。
“长大太慢 老得太快 等得太久结果太难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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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为可以的永远啊 为什么短暂得令人惊讶
那男孩背影后的潇洒 带走了永远神秘的解答 ”
那个穿白衣的少年,摧毁掉你对爱情的全部想象。后来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后来你犯错,别人带着你犯错,你再带另外的人犯错。
然而错是什么,是“不承认我错”;
人又是什么,这样无尽地漂流。
肉身能愈合,灵魂却只有,越来越伤,越来越败坏。谁带你解脱,或让你自由,也许远离寂寞堂口。
忘掉全部的爱恋和渴望,爱恋和渴望都是挣扎,都是虚空。
“走到淡水的海滩 两个人的爱情 已经没人看 已经没人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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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让我活 让我有希望的活 请给我快乐苦痛 ”
阿信说,“我念着她写给我的信,想着我们曾经所拥有的,与失去的。
我突然发现,说不定我们从来没有战胜过这个游戏。孤独的萨尔达杀光了所有的怪兽与魔王,却遗漏了地图里不起眼的宝箱。我安静地想象着,宝箱里沉睡者一个我们也许应该经历并且享受的故事。
想象我们逃离那个图书馆,逃到天涯海角;想象我勇敢地吻她而她坚毅地接受,想象我们分享自由、生命与左右耳机;想象我们同喝一杯果汁而从此过着截然不同的人生……
我们的禁锢的血肉中诞生,在忧伤的战斗中成长,在时间的流转里失去彼此。
而我正切开厚厚的典籍,释放那些曾经重压着我的铅字墨迹,将它们摇滚成诗。
愿那些没有实现过的梦想,在最华丽最颓靡的幻想中重生。”
“唱一首属於我们的歌 让我们的伤 都慢慢慢的愈合 明天我又会是全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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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鄭是個傻傻的老頭兒,據說出了一場車禍,然後頭腦就不是很清醒了。
初識老鄭,是在教會。他每次教會主日,必然參加,除此之外還經常參加其他的教會活動。他總是穿一身藏藍色的舊衣服,褲子拉拉嗒嗒的,頭髮稀疏發白,見到人就傻傻的笑。因為老鄭頭腦不是很清醒,耳朵也聽不清楚,所以他經常在牧師在上面演講的時候拽著志仁,很大聲地要志仁寫給他看剛才牧師講的是什麼。他還經常在教會主日進行到一半的時候突然嚷嚷起來,嚇人一跳,其實可能只是因為他聽得高興。老鄭很喜歡擁抱別人,每次教會結束之時,大家的互相握手祝福,老鄭必然就開始把身邊的人一個個抱過去,很用力,很實在的那種抱法。老鄭總是背著一個大書包,裏面總是裝滿各種糖果餅乾,他大把大把掏出來地分給人吃。
其實老鄭是巴黎最大的中國超市老闆的兄弟,家裏有錢得很。但也許他的家人並沒有太善待他,可能就是供給他基本的吃喝衣著,其他時間也不管他。所以老鄭很喜歡去教會,很喜歡沖著教會的人傻笑,或者擁抱,或者給他們糖果吃。教會的人對他也不錯。
她很少聽到老鄭說話,因為老鄭耳朵聽不清,所以說話總是含含糊糊的,發出很大聲的類似嗚嗚的聲音。她不知道別人,但她有時候確實有些害怕他那種近乎執拗的對人好的辦法,比如他會硬把人拽到椅子上給她一個蛋糕,之類。一
直到昨天。
昨天她在車站裏,突然就蹲下來嗚嗚地哭。周圍人都看著她。老鄭就有些不知所措,他塞給她一張紙巾。然後又從兜裏掏,掏出一包超市里最便宜的紙巾,又拿一張給她。之後又拿一張給她。他們上了RER,她就挑了離其他人很遠的座位坐下。老鄭走到她座位旁邊,他也許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讓她停止哭泣,呆呆地站在那裏,甚至不敢坐下來。她拍拍她旁邊的座位示意他坐下。他很著急地在他那個總是裝滿給別人的糖果的舊書包裏翻翻翻,翻出兩個橘子,塞進她包裏。又翻出兩個橘子,再塞進她包裏。看她還是哭,老鄭只好又低頭翻他那個包,看還能不能翻出什麼來。最後找出一個團契的人給他的包子,用塑膠紙很簡易地包著,裸露的部分甚至弄髒了。不過老鄭沒有注意到這個,他將包子塞到她的手提袋裏。結果看到她手提袋裏有個塑膠袋,老鄭好奇地去翻,發現裏面也是兩個一樣的包子,老鄭指著她就大笑起來,嘴裏含含糊糊地說,原來你也有啊。
她也終於忍不住笑了。她愧疚自己的驕傲,和對別人的輕看。她開始後悔每次老鄭塞給她糖果餅乾的時候,她裝作很喜歡而做出誇張的笑容。為什麼她不曾好好地聽老鄭說過話,哪怕那是很難聽懂的嗚嗚聲。
那是看到別人快樂的時候,自己比別人更快樂。是看到別人的痛苦的時候,自己也感同身受,一心只想著怎麼樣能夠安慰別人。是傾盡自己的所有,去換別人一個笑容。沒有世人機關算盡的聰明,卻有真心行善的智慧。
老鄭的身上,處處散發神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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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now
昨天,巴黎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去年整个冬天它很反常地没有下雪,反而是在四月的时候,天气已回暖之后,下了一场返寒的春雪。
所以在我的印象里,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雪了。我记得我刚去北京的时候,大一那一年的十二月,一场大雪下了三天三夜,整个校园都铺满了厚厚的积雪。第一次看到雪的我十分激动,拉着左蓓就跑出去雪地里,照了很多相,我甚至还在雪地里用树枝划下了Merry Christmas的字样,拍下来,做成明信片寄给许多朋友。那时我还以为在北京,每一年都会有这样美丽的大雪落下。可是之后的几年,北京基本上没有再下过这么大的雪,我才逐渐意识到,原来在整个世界气候变暖的影响下,我生命里第一场雪,是这样稀罕和难得。
里昂也下过美丽的雪,薄薄的覆盖在学生公寓外面的草地上,由于天气仍然温暖,到不了第二天黎明,地上的雪就消融殆尽。我还拍下过那个下雪的夜晚,在窗台上,寒天冻地里吐露浓郁香气的紫色风信子。
有时候会想起下雪的时候,某一道伤口。但是它们都被一点一点医治了,耶稣进到那每一段有伤害的记忆里陪伴我,用他奇妙大能,修复记忆,更新经历。
于是有雪的记忆里,只留下美好。每逢下雪我一定会想起的,大一在人大合唱团唱过的一首歌,Edward Elgar的<The snow>。一首异常静谧忧伤的歌曲,听起来就好像听到雪落下的声音一般。你甚至能看到雪没有方向感地落在地上,覆盖掉地面的肮脏,雪不再洁白,世界却洁白如雪。如你宝血覆盖掉我们的罪。
下面有几个版本的<The snow>: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08UvFtvtAA&feature=related
这是一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版本,也最类似当年我们人大合唱团唱的风格,听到这一首我都能想起当年自己在里面唱女中音的每一个和声。是按照雪的最经典表现,“安静”,“缓慢”来演绎的。但是这个版本有一个缺陷,也是国内大部分合唱团演绎这首歌的缺陷,就是英文歌词咬字不清楚。除了对英文的不熟练,可能也与国内合唱团演绎这首歌选择了比较慢的方式有关。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vMnsOqmSB8&feature=related
这个版本明显是国外合唱团的演绎。一来英文发音非常清晰,你能听懂每一个歌词。二来节奏比上一个版本明快许多,我个人的理解,可能国内的合唱团对“雪”的观感就是偏冷色调的,一想到雪花,就想到忧伤的,纯净的,缓慢的,一类意象,所以国内唱“雪”,感觉过于纯洁,内容却欠缺。而国外的合唱团演绎这首歌普遍都节奏比较明快,雪的意象更加明净,充满盼望,温暖地覆盖土地和地下的植物。我个人是比较偏爱这个版本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oC6Y3-1m7Q&feature=related
这个版本是个女子合唱团的作品。风格介于上面两个版本之间,团员演唱的音准感觉没有上面两个专业,但是感情更加丰富和女性化,演绎的方式也比较自由,清新,变化比较大,给人一个全新的明亮的雪后天晴的世界。
http://www.dwschorale.com/music-37.html
这个版本则有点独特,是个one-man choir,是由同一个人以不同音轨录制的,有一点流行音乐的风格。受版权保护,请点击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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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一天的讨论作业,我从同学家出来,倒地铁去学校图书馆,继续干活。六号线是我钟爱的一条地铁,因为它不是真正的“地铁”,而是行驶在高架桥上,沿途有国家图书馆,十三区的葱葱绿树,跨越塞纳河,经过铁塔身边,一直到安静的十六区布罗涅森林,一路都是风景。我坐在六号线某个地铁站里的塑料椅子上,对着地铁的轨道,吃一只千层酥,很甜,有奶油的腻嫩,糖霜的清甜,还有千层(feuilleté)的松脆口感。当时我非常非常累,累到眼睛发直,很慢很慢地吃着,碎屑一直掉下来,落在我的围巾上,头发上,黑色呢子大衣上,时而会有路人看我。我却看不到他们,我觉得自己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不在乎了,就只专注地吃这样一个到处掉屑的甜点,吃了足足半个小时,我想我看起来一定很像一个用食物消磨时间的流浪汉。
傍晚时分结束了最后的搜索,从图书馆里走出来。摘下眼镜能够让眼睛休息一下子。特地绕到先贤祠,从它门口的大街一直走下来。模模糊糊地看到那宏伟灰白色的圆顶建筑,下面长眠着雨果,卢梭和伏尔泰,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会在夜半时分小声讨论或者悄悄争吵。索邦的整排古旧的大楼表面都笼罩在黄昏微微的雾气里。
从图书馆一下子出来到街上,扑面而来是一种人间烟火的气味,是混杂着晚饭热腾腾的香气,甚至有略微的焦味儿,卢森堡公园晒了一整天太阳散发出来的懒洋洋的泥土和植物的湿气,还有街上行人匆匆而过的香水味,地铁里干燥闷热的风的气味,以及那秋天特有的气味——世界上每个地方的秋天,无论北京,柏林,还是巴黎,在秋天的时候都会有的味儿,——那种干燥,略微带点烟熏气的,夹杂着一种类似新鲜植物燃烧起来的错觉,被逐渐冰凉的晚风吹起来的,有着天空和广场的意象的,辽远而又似乎亲近,温暖而又微微苍凉的气味。
然后我坐火车回家,回到郊区。这次是从另一个站下的火车,出站后是另一个城市中心,不过是个和巴黎完全不一样的,小区一样小的城市。一路上有散发喷香味道的面包店,橱窗装饰着漂亮水果的糕点店,蔬菜市场,卖酒的铺子,卖奶酪的铺子,卖三文鱼蛋糕和酸菜肉肠的熟食店。穿过那些长满树,电线杆上吊着鲜花篮子的街道,穿过满城的秋天味道,忘记做过的和剩下的仍然要去做的功课和工作,无忧无虑地回家去。
幸好你永远都能够找到回家的路,那条通往有着饭菜香味和明亮灯光的房子的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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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度假记] 我想念海 - [人生何处不相逢]
2008-08-23
(其实,我也知道,无图无真相。但是,我真的没有带相机连接线……)
每日闲散睡到九十点钟,起床全身涂抹防晒霜,化妆,收拾浴巾,海滩伞,凉席,走路十分钟,就到了海边。因为没有游泳镜,所以下海游泳时小心翼翼,并不敢真的潜下脑袋去游,而只能跟着海浪漂着。或者就在海边,铺开凉席,躺下晒太阳,并且要翻着身晒,好让小麦色能够均匀到每寸皮肤。
就我自己的意愿上来说,是想往死里晒的,越黑越迷人。可由于九月要给人做伴娘,怕刹了别人的风景,所以我晒得很小心。毕竟中国人传统的审美,还是一白遮三丑的。幸而我不着急见家长,所以还可以逍遥地再黑一年。
因此我还是晒得很控制,不敢用太阳油,只是勉强用了SPF15的,太阳强烈的早上下午,都在海滩伞下面,只有傍晚时分,才敢拿掉伞裸晒,每日在海滩上呆的时间,也不超过两三小时。不似这些海滩上的老外,不管身上挂着多长的脂肪,不管胸部如何下垂,更不管别人的目光,都脱光了狠狠的晒,从早晨到傍晚,我上午去还是一群白人,下午去的时候已经全是红人,或者晒了好几天的黑人了。
可能因为是生长在海边的人,海已然成为身体的一部分,若常年见不到海,精神都会恍忽,感觉灵魂的一部分被带走了,心中焦渴,想要寻找回这缺失的一部分。可惜北京和巴黎都是没有海的,在这两个城市呆久了,心里就会变得特别空,特别急躁。有一日在巴黎郊区大超市购物,回来时半途下来换公交车,突然看到远处,高速公路的另一端,地势斜斜下降,那突然看不见的地平线,我就扯住adi的袖子,呼吸不畅地说,我觉得那里有海,真的,那里一定有一片海。
我想念海。如同想念家一样心慌。在尼斯的海边,哪怕只是坐着,什么都不去想,不想晒黑,不想游泳,不想太阳在哪个方向,不想MP3里的歌词多撩人,不想巴黎的阴雨寒冷天气,只要有海陪伴在身边,一切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我在海边,天上有阴云偬然而至,面积巨大,一时半会不见阳光。海边有小小的金发胖孩子,面对着海,浪打过来的时候便笨拙地转过身,被浪扑倒了,爬起来,还是要倔倔地转过去再对着海浪跌跌撞撞地走。也有更小的孩子,胖胖的胳膊上绑着小小的充气圈,被高大满身毛的爸爸的粗壮胳膊抱着,看到大浪打过来的时候,还是要兴奋地尖叫着拼命跳起来,企图跳过浪花。也有非常年轻的情侣,在海水里缠绵亲吻,两个人都是狭窄而美丽至极的意大利血统的面孔。
我在这里,一个人,拿粉红色磨砂铁镶着身上有彩色花朵的黑猫的ZIPPO,点烟,抽完,熄灭。烟灰被小心的包在纸巾里带走。身旁时而有绿色瞳仁的黑发年轻男子,时而是满身黑肉的大妈,也有小胖孩子拿着小塑料铲子摇摇晃晃的走来走去。而我一个人,听着MP3,吹风,时有阳光。
我只看海,不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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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到来。春天的那批花儿开过了,开败了。紫丁香花儿,桃花儿,杏花儿,樱桃花儿,零零落落地遍洒一地。夏天的那批花儿开了,大朵的蔷薇,多瓣的茉莉,樱桃树也结出了果子,我每天放学都要经过那棵樱桃树,摘几颗一边嚼一边慢慢走回家。
爸爸来巴黎看我,带来了许多好吃的。我陪他去巴黎圣母院,去铁塔下照相,请他吃牛排。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不怎么说话。爸爸原本满头乌黑的头发稀落了许多,手上的皮肤变得苍老。我看着他的手,很想去抚摸。
最终没有。我们之间习惯了沉默,从我开始长大以后。有过长时期的隔阂和不理解,然而从某天开始,他终于从以前对我处处都要做到最好的高要求,变成每次打电话都说,快乐一点就好。
大多数时候我不会表达。尤其不会对他表达。可是心里有牵痛。这是给了我血肉的男人,养育我长大的男人,是爱我和爱我妈妈的男人。 我知道这爱。
每年的五六月份都要回想起很多从前,很多从前的人。所以写下这个系列的日志,用以告诉他们,我还记得你,我想念你。
夏树,她喜欢别人叫她王丫丫。小的时候我和她还有维维因为父母认识的缘故,总是在一起玩。她那时最漂亮,而我还只是个啥都不懂的假小子,留着短发。后来有一个时期,她变成了假小子,相片里根本看不出她时女孩儿,而我斯斯文文地穿着紫色的裙子,一副乖样子。
然后念大学,她在厦门,我在北京。有一年暑假我回家,到她家的照相馆洗一些冬天时独自去山海关拍的照片。她给我洗出来的照片的时候,同时给了我一个银镯子和一封信,说,一直觉得你是适合这样银镯子的女子,我们有太多相同的语言,却很少言语。那个时候,她已经独自走过中国的西南部山区,总是穿麻布的长裙和绣满少数民族风格绣片的上衣,身材瘦削,眼神和小时一样,充满灵动和不羁。
后来我去法国,她每天都在我MSN上留言,写着鼓励我的话,总是说,飔飔,你很坚强,在法国的这段日子,一定会成为你最骄傲最闪光的回忆。有段时间我经常去看她的blog,最近她却一年没有更新了。
我们说话不多,却彼此知道,是有着一样灵魂的人。
转贴一篇她的文章。我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却很想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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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沉重的翅膀 ——by,王丫丫
----我多么想飞,和你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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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会莫名地渴望飞翔,一种无法言说的飞行欲望在我的身体里涌动着,它折磨着我,让我无法安稳。”
我想我的前世一定是一只鸟,总是自由自在地张开翅膀,腾空而起,飞过高原的雪山连绵,飞过沙漠的驼铃叮当,飞过森林那长满灵菇的枝干,飞过大海漫际无边 的烟波,飞到任何想去的那里。我在高空俯瞰世间的人群,嘲笑他们的双脚根植在坚硬的土地上,不管走了多远,却还走不出那个生老病死的地方。
可是,今生的我转世成人,我有了双脚,却在夜里抚摸自己光光的脊背,那里还有前世翅膀生长的痕迹。我居然听信人类“以形补形”的传言,近乎偏执地啃食着 所有禽类的翅膀,然后,用心地感受着它撕裂身体破骨生长的疼痛。妄想有朝一日,可以从高高的山野上狂奔直下,重新迎风而起。
在翅膀长成之前,我学着用脚走路,他们说人类必须脚踏实地,不学走路就不要想飞。而我确实也走了一些路,越走越想远走,越想借着奔走的加速度让自己起飞。你还太天真,没有被狠狠地从高空堕落,没有粉身碎骨没有体无完肤。他们笑我。
我扑扇着羽翼未丰的翅膀,遥望天空,长久的人类生活让我无力承载我的肉身。你站在背后看我,目光无形却重压在我的翅膀上,我在空无一人的午夜大街上狂奔, 却始终逃不出你的视线。你始终跟着我,戴着温柔的面具却散发着宿命的诡异和恐怖。我的翅膀张开了,双脚却还滞留在地上,它的根牢牢地钉在冰冷的石板里,坚 硬而死气沉沉。
“你一生的努力都是在反抗那个地方,你想逃离那个地方。可是无论你怎样,你都必须回到你的出生地,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巨手总是要把你拉回到那里,在那里老去。
在阴暗的潮湿的空洞的发霉的虚无主义的悲观的地方,你自己也开始被迫地发霉,你变质了,像一片长满了霉斑的面包。
可是你心中依然装载着想象力,这种想象的力量来自哪里?为什么它会给你不满和希望?你依然为这理想而想入非非。”
------她终于还是地上的人,无法在高高的空中俯视大地,只能在地上接受鬼魅般的审视,只能在地上痛苦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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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不是天使,我只不过是用尽力气生长翅膀却还飞不起来的辛德瑞拉,飞不起来也找不到那双幸福的水晶鞋。可我还是想飞,想入非非地想飞,趁我还年轻的时候,于是我这样不知天高地厚,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可,我的翅膀很沉重,连同我的肉身。
现实已经咄咄逼人。最近,似乎大家众口一词地劝我面对现实,生活最终归于平淡,选一条不算太坏的道奔自己的小日子去,何必冒险受苦。我知道我还没有被所谓的现实打击过,想法单纯天真甚至幼稚可笑,然而,有谁生来就会现实?
其实,我并不想一个人远走,如果可以,请带我一起飞。
如果你可以给我安全感,我会收起那对渴望游牧四野的翅膀,为你画地为牢,不再奢望比翼齐飞,至少可以连理为枝,让我不再哭泣为你而一再放弃。
命,是那条拼命想挣脱却始终无法走出去的路,是那个想离开又始终要回来的地方。可我,从来就不信命,只相信自己。然而,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总有不尽的无奈,深深地纠缠在那里。摊开手,掌纹细碎纷乱,是不是真的有注定在里面。
我过往的人生批语一直都是要得太多,不懂取舍,没有做好准备选择并承担后果的勇气。这样反复地挣扎,没有任何意义。想怎么走,都需要快刀乱麻,不回头不后 悔。我所有的勇气都仿佛在十五岁那年夏天消耗殆尽了,从此成为一个婆婆妈妈瞻前顾后拖泥带水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的讨厌鬼,如此自虐。我憎恨这样的自己。我不 想再此番阴暗地生活。我要结束这样西西弗斯式的痛苦。
我再一次站在人生的路口,左手是你,右手是我,我折了哪只来作为前行的代价?
告诉我,事情没有那么糟糕。神啊,让我看到努力的姿态,让我看到光明的出口,让我重建信心,让曾经破碎的希望回复闪亮,让我知道放弃是值得的。
我要的很多吗?我只要安全感。
你说,你在等我长大,等我明白你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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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输入博客的用户名和密码,竟然连输错了两次,可见真的有多久没来这里。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失去联络。简单的说,消失这么久的原因只是家里没有网络,还有忙。希望渺茫地耗到10月初,终于有学校录取我了。现在在巴黎2大读管理,每周24小时的课,有三天上到晚上8点,每周一个20多页的case study及其作业,每天在抄笔记到凌晨1,2点,圣诞节前要做一个30分钟的课堂演讲以及20页的报告,圣诞节后7门课的考试,三月之前完成一个大的学年论文。
家里的电话和网络装了3个月,前后初装费、月扣钱和与电话公司联络的手机费加起来就三四千块钱人民币,但是到现在还没有装好。巴黎2大在装修,全校人挤在一间阅览室就算是图书馆了,更别提上网要排多长的队,自己带电脑可以用无线网,但是不让用插座,而我的笔记本电池恰恰坏了。法国国家图书馆居然没有安装无线网,所以我没法用自己的电脑上网。蓬皮杜艺术中心更过分,无线网安了跟没安一个样,根本就上不去。最后的解决办法是每天背着笔记本,在学校地下的一个角落找一个插销,站着上网——所以我现在是站着写这些话的。
巴黎交通系统全面大罢工,每天要走很远的路去挤唯一运行的一两条地铁线,等很久还不一定挤得上。要么就在巴黎的租车点骑车上学,但是我又很不幸地因为系统错误而莫名扣掉十几欧,导致我再也不敢骑了。有时坐地铁去上学,放学回来地铁就没了,只能走一个半小时路走回家。
——生活让人完全麻木,每天学习,赚钱,做家务琐事,时间被挤碎,绞尽脑汁也不知道都把它们花哪儿去了。我连给国内打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有,有时候收到短信让我往家里打电话,我都没有办法回,下课都晚上八点了国内凌晨三点,根本没办法打电话。
但是不是没有挂念你们。真的不是。
昨天上法律课,是在电影院上的(2大教室不够),这门课我永远都听不懂,实在听烦了,无聊翻看手机里存的电话本,一个一个名字读过去,每一个名字都能让我想起一段或者许多的故事,想这个人的面容,他对我笑时的神态,她一撇嘴的细微动作,他的夸张收拾,她的温暖眼神,他的声音,她的歌,每一个人,每一段往事,一一重现,直到最后在昏暗的电影院里悄悄落下泪来。是的,我全都记得,全部的全部,每一个国内的朋友,每一段过去的青春,我都从来没有让你们从心里模糊掉过。
然而我多么羞愧,如今我在这里,每天过着和从前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每天把时间最细小的碎屑都拿来使用,有时候却也抽一根烟,发一回呆,或是什么都不想做,眼看着错过上课时间,用被子裹进自己逃避进黑暗的睡眠里去。这里的冬天已降临,我所有的冬鞋都被邮局弄丢了,可我没有时间去买靴子,赤脚穿着单薄的浅口鞋子去上学,就这样让脚冻了一个月,直到有一个周六终于抽出两个小时的时间匆匆忙忙地去printemps买了一双靴子,才发现老佛爷百货的橱窗已经装饰满了雪花、白色皮毛和羚羊等冬季的象征。
——冬天来了,我想念你们。愿你们也好。
anyway,请放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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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之初,我北上爱丁堡。一路往北开去,能感觉车厢里的温度越来越低,云也一直在变化。到了苏格兰高地边缘的时候,海便呈现出来了,灰蓝的色调,显得很冷,与半个月前看到的爱琴海形成天壤之别。
苏格兰的云真是好看啊,一层一层地交错着一直嵌入很深的天空。低层的积雨云却非常的低,仿佛一伸手就能摸着,却抓不住,因为它们跑的太快,转眼间下雨了,转眼间太阳出来了,撑伞,收伞,穿外套,脱外套,忙得人团团转,那云却在天上偷偷笑。
爱丁堡是如此美丽的一个城市,即使下雨,也能让人保持着好心情。它整个就是一个中世纪的古堡群落,满眼是童话一般的云雾和高高低低的绿野,在城市里转,每转一个弯就是一个惊喜,一幢百年老古堡,或者一家博物馆,或是风格独特的小店,哪怕是个窄小的巷道,都能让人眼前一亮。
——就是太寒冷了,七月的天气,夜里竟然还要开暖气。
昨天我在旧城里转,本来打算进一个教堂,却正好是歇息时间,让我一个小时之后再来。我百无聊赖,就在教堂门口的广场上无所事事,对着石雕的小鹿拍照。就在这时突然听见背后有人用中文叫我名字,我转过去一看,——就尖叫着朝此人扑了过去——竟然是我在里昂时同一个公寓的对门邻居,也是我的好朋友josh!他是台湾人,去年来里昂交换学习,跟我住同一个公寓,经常抢厨房打架(一般外国人不爱做饭,霸占厨房的都是中国人),也经常从楼下的阿拉伯人小卖部拎一瓶红救上来,一起谈天说地喝一晚上,是在法国很难得的非常谈得来的朋友。
半年前,josh办了退学手续,开始了环游欧洲的长途跋涉。他说他是“逃学为读书”——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然后就从2月开始,德国奥地利一线,西班牙意大利一线,一直在路上,背着他的超大专业背包。5月的时候回过一次里昂,办了退房手续,也和我喝过告别酒,因为要再相见,用他的话说,就要等他“反攻大陆”的时候了。然后他继续北上,走北欧三国,我也离开了里昂,游希腊,去了巴黎,然后来了英国。也没有了他的消息。
——没想到竟然在英国,在爱丁堡,一个小小的广场上,他乡遇故知了。实在是太神奇的事情,诺大的欧洲,两个人各自一路行走,还能这样遇见,这缘分着实不浅。
于是我们去中餐馆一起吃晚饭。11镑的套餐,我只拿了两盘就吃不动了,此人估计饿太久,连吃了五盘,又拿了一只香蕉两个苹果,统统扫进肚内,看得我目瞪口呆。从前在里昂的学生公寓,他没有电饭锅,经常分我煮的饭吃,于是我买米的速度就得加快两倍。如今更有长进了。不过1块5英镑的茶位,我一个人喝了三壶,也算是喝回来了:p
吃饭的时候讨论旅行的意义,结论是,走得越远,越靠近自己的内心。而旅行的意义,其实是没有意义,就是什么都不多想,只是背起行囊沉默地上路。
——只是走得久了,旅途的寂寞真的让人想死的心都有。而我们这样明白彼此并互相视为知己的人,也许这样偶尔的再次邂逅了,也就是一壶清茶,把盏闲谈,看梨花安静地兀自飘落而已——没有梨花,只有苏格兰黑脸大绵羊,总算是一起看过的风景。
吃完饭送他上去格拉斯哥的大巴。我们狠狠地拥抱作别。知道这一别,真是不知天涯海角猴年马月才会相见——我在法国继续我的学业,他回台湾当兵——看来果真要“反攻大陆”的时候再见了:P
人生何处不相逢,不要有眼泪,不要有离伤。像法国人一样,无论多远的别离,都说“一会儿见”。一会儿见,再见到的时候一定还有春花秋月的美景,在彼此的旅途上。
PS,此josh就是前几篇博客《就算全世界与我为敌》里写了跟他和西班牙女孩去喝酒的那个josh:)







